恩施晚报讯(通讯员付皓)工伤致残,使用人方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余款。近日,宣恩法院助宣恩县周某执行成功。
周某在重庆市合川区某建筑劳务公司打工。2016年,周某在工地受伤后住院。同年8月29日,宣恩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给付周某工伤保险待遇60余万元。该公司后诉至法院,经宣恩法院调解,该公司定于2017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周某47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该公司并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,周某向宣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宣恩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后,多次派执法干警奔赴重庆,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,向被执行人说明法律后果。今年1月,该公司向周某支付20万元执行款,但余款迟迟未付。执行干警再次奔赴重庆,经过耐心劝导,该公司负责人终于将余款给付完毕。